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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风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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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风流传】14-26(第8/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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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开心一辈子的!”

    李倩再也忍不住,狂呼一声“展郎”,猛地转身,一双娇软纤柔的玉臂紧紧勾住我的勃劲,香吻如雨点般落在我的脸上。

    。。。。。。。。。。。。。

    夜幕下,一座孤单的帐篷里,李倩紧紧依偎在我怀里,帐篷外,篝火闪烁。

    我疑望着夜空,有些感慨道:“多么美丽的大草原啊!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现牛羊!真希望大草原永远不会消失,有昭一日可以和心爱的人在这里纵马驰骋,过着逍遥快乐的日子!”想到自己来到这个时代,也许再也回不到自己的社会了,我一阵黯然。

    李倩轻轻抚摩着我的脸庞,柔声道:“是啊,倩儿一出生就在大草原,自小就喜欢这美丽的草原。如果真能一辈子过上‘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那种田园生活倒也不枉此生啊!只是人生那有尽如己愿的,有很多事都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展郎,难道真的愿意在这里过一辈子吗?也许你真的很想,但或许你会身不由己的,倩儿知道你不是寻常人,你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有些事倩儿不敢多想,只希望和你在一起的时候能够快乐地过完每一分每一刻!也希望倩儿能为你带来快乐!”

    我怔怔地望着自己怀里的玉人,似乎现在才真正认识到这个女人的不平凡处,一个古代女子能说出这翻颇具哲理的话,实在不简单,充分显示出她的才识和独特的见解。我第一次感觉到被别人的理解,多少年来,就是在自己的社会,有谁能够理解自己。芸儿虽然也很温柔体贴,但那只是女人的温柔,只有女人的柔性妩媚可人,只有小女人的情怀,缺少对自己的体会,她可能永远不会读懂自己。而这位玉人似乎很难让人相信她居然明白自己,读懂了自己,她的话里包含哲理,似乎对什么都看得很清楚。在这个时代或说包括者原来的时代,我第一次有种找到知己的感觉,忽然间觉得眼前的玉人不再仅仅是自己的女人,还成了自己的知己和朋友。

    想到这里,我觉得心里一阵舒畅,柔声道:“倩儿,我展若尘今生得到你的青睐,实在是我展若尘的福气,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李倩柔情万分,喃喃道:“展郎,倩儿今生今世都跟会着你,无论天涯海角,倩儿以你为荣!”

    我豁然开朗,豪气顿生,忽地觉得天地宽广,海阔天空。大丈夫只求做事无愧于心,竭尽了全力,无论结果怎么样,自己都不会后悔,这才是人生的真谛,何必非要追求结果,只有过程才是最美的,最吸引人的啊!宋朝着名词人苏轼的江城子密州出猎忽然闪过脑海,我不由意气风发地朗声吟道:“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欲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这下,李倩就像看到怪物般,吃惊地看着我,双眸痴迷,幽幽道:“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那是怎样的一种豪气呀!展郎啊,你真是才冠一绝,信口就吟出如此绝妙之语,大草原的第一才子非你莫属啊。”

    我听她这一赞叹,才醒悟到自己又窃取了他人的成果,当然不便解释,有些不好意思笑道:“倩儿,你别夸我,我那有你说的那样厉害,倩儿,夜已经很深了,我们休息吧,明天还要赶路呢。”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她第一次单独和一个男人过夜的原因,当听见我说“我们休息吧”,顿时羞红了脸。现在的我已经算是情场老手,那里不知道她的想法,看着美人儿娇羞于滴的模样,加上最近一直忙于军队的事,也很久没有碰李倩了,一下涌起了男性原始的冲动。

    火光下,沾过雨露,受过滋润的李倩更显丰满,像一朵盛开的水仙花,美丽极了,尤其身段凹凸分明,曲线玲珑,惹的我慾火高升,情不自禁地搂住她在她香唇上狂吻,所有失落、空虚,对茫不可测命运的无奈,全被高燃的欲火所代替。

    “嗯……喔……唔……嗳……”李倩娇哼着,处经人事的她,已经体会到性爱的欢愉,哪里还忍得住,娇喘吁吁,浑身发抖,脸上火烫,瘫软在我怀里。

    “倩儿,你太美了,我……”我喃喃道,再度狂吻着她,同时右手伸入衣内,攀上破衣欲出的双峰,左手伸入李倩大腿根处,掀起亵裤,轻轻揉扣。

    李倩春心荡漾,气息短促地倒在席上,满脸通红,一双美目痴视着我,眼神深含着渴望,幻想,焦急的混合,胸前起伏不定,双峰一高一低的颤动着。

    我大脑一团迷糊,迅速伸手替她脱下衣裙,肚兜,亵裤。

    洁白、透红而细腻的皮肤,无瑕可寻,丰满起伏不定的玉乳,均衡而有曲线的身材,滑平平的小腹,修长浑圆的大腿。

    我心里狂呼一声,迅速溶了进去。

    。。。。。。。。。。。。

    帐篷外,篝火冉冉,风声呼呼。

    帐篷内,激荡着高涨的欲情,燎原的爱火。

    。。。。。。。。。。。。

    “唔,唔。。。。。”一阵狼嚎声传来,紧接着,一阵强烈的马嘶声划过夜空。

    我迅速惊醒,这是近日来不断修习九阴真经结果,让我听力和反应提高了不少,现在的我,只要在我身边10丈之内,就是银针落地也瞒不过我的耳朵。

    李倩也被惊醒过来,紧紧抱住我,娇声颤抖道:“啊,是狼群!”

    我连忙起身,穿好衣服,提刀走出帐篷。

    帐篷外,篝火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熄灭,黑风在不停地窜动,远出,无数的蓝光在闪烁着,由远渐渐向帐篷移来。

    我转身进帐,见李倩已经穿好衣服,迅速抱其坐上黑风。此时,李倩的那匹坐骑已经受惊挣脱马缰向远出跑去。紧接着,一阵巨大的马嘶声和狼嚎声传来,一会便没有了声息。我知道,李倩的坐骑已经完了。

    狼群很快扑近帐篷,我们再也无法躲避。

    来不及上马,我转身迅速回身点燃火堆,在火光的摇曳下,狼群停顿了片刻。

    忽地,一只巨狼一声嚎叫,狼群似乎很畏惧它的嚎叫,最前面的几只饿狼凌空向我扑来。

    我赶紧提气挥刀,漫天刀影闪电般向几只凌空而下的饿狼斩去。刀过狼嚎,在一蓬血雨里,几只狼顿时被斩为几截,散落一地。

    还未来等我缓过气,后前无数的饿狼又再次扑来。黑风狂嘶一声,飞蹄踢飞几只扑来的狼,李倩也抽出长剑将凌空的几只饿狼斩杀于剑下。

    我大喝一声,两手握刀,全力挥出,强大的刀气和着刀影,幻化成一把巨刀狂风暴雨般斩向狼群,顿时,十米之内的饿狼无一幸免,一一被斩落于地。

    狼群越来越多,我越战也猛,浑身被狼血浸染。每刀挥过,必定留下大批的狼尸。片刻间,两人一马周围竟然堆起高高的狼尸,上千只野狼被斩杀于地。

    那巨狼—狼王再次嚎叫。

    一会,狼潮涌动,放眼望去,黑压压一片,幽蓝的狼眼如同无数的萤火虫在草原晃动。上万只野狼齐齐涌至到帐篷四周。

    我杀得正性起,忽地一声娇呼,却见李倩在黑风背上身影一晃,被一只飞扑而来的野狼撞到马下。我连忙飞身接住李倩,玉人一脸煞白,不住地啜气。

    狼群似乎没有被我无情的杀戮而骇退,攻击反而越来越猛烈。

    我担心李倩,怕她有所闪失,杀退几只迎面扑来的野狼,连忙抱起李倩,飞身跨上黑风马背,策马向狼群冲去。

    黑风一声马嘶,扬蹄飞奔。马下黑风大显神威,踢飞和踏死无数挡路的野狼,马上我奋力挥斩,留下一路狼尸。

    两人一马,黑不辨路,迅速消失在黑暗尽头。

    第二十四章 路遇罗成

    黑夜漫漫,黑风急驰。

    不知道跑了多久,天色渐亮,我勒着黑风,茫茫草原,不辨方向,只好找了个地方停下来休息。

    李倩此时还心有余悸地,软软地靠着我,轻声道:“展郎,你的武功好象又厉害了许多,今天要不是你,我们可能已经命入狼口了,狼群真是太可怕了。你不知道,狼群是我们大草原马群最害怕的,所以我们这里的牧马人家都要群居,不敢单独居住。”

    我也惊叹道:“这是我有生以来,见到的最多的狼群了。对了,狼群一般经常出没在什么地方?嘿,在对付突厥人的时候我想可以利用一下。”

    此时,李倩终于从惊骇中恢复过来,一听我要利用狼群,好奇道:“怎么利用?展郎,你快说说!”

    我笑道:“狼群对我们来说可怕,对突厥人来说一样的可怕,我估计昨夜攻击我们的狼群有上万只,大草原茫茫无际,而突厥人骑兵来去如风,我们很不好防御,只要我们知道狼群经常出没的地方,那么我们可以在狼群附近驻守部分人马,一来狼群可以成为我们阻击突厥人的一道天然屏障,二来,狼群也好似我们最好的探子。”

    李倩不由佩服道:“展郎,你真是厉害,我们草原人一直以来认为的祸患,在你那里就变成了有力的帮手了。”

    天终于大亮,一轮红日冉冉从大草原边缘升起。

    晨风习习,清新的空气让我不由狠狠地吸了几口。李倩懒懒地伸了一下小蛮腰,享受着大草原迤俪的风光和清晨难得的静谧。黑风在一旁静静地吃着露珠欲滴的早餐,不停地轻轻摇晃着马尾。

    看着这美丽的大草原,我由衷地赞叹道:“这大草原真美啊!可惜我们有事在身,不能停留,否则,我一定要带倩儿在这里住上几天,早看日出,晚观夕阳,体验大自然草原的迤俪风光,也不枉此生啊!”

    李倩轻轻娇笑道:“展郎,以后有机会的,等击退突厥人,我们一起来草原住上十天半月,让你看过够。”

    我忽然想起莞尔,有些感伤道:“要是莞尔在,该有多好,哎!”

    李倩见我提起莞尔,一副伤感状,低声安慰道:“展郎,你别太难过,事情已经过去了,莞尔在天之灵知道你对她的心意,她会很开心的,等事情结束后,我陪你去看看莞尔吧。”

    我点点头,沉声道:“可恶的突厥人,我展若尘一定要你百倍偿还的!”

    李倩轻声道“展郎,我们上路吧,突厥人不会给我们更多时间的。”

    我收住悲意,准备起身上路,但看着茫茫大草原,根本找不到方向,只好根据太阳升起的方向,大致向东而行。

    一路向东行走了两日,仍然没有见到人烟,我不由开始怀疑自己走错了方向。

    这天,我们正在草原上打尖休息,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大草原的宁静。

    三骑人马飞快进入我的视野。

    我望着李倩,寻思这荒野怎么有人出现?

    很快,来人见到我们,勒马停了下来。

    只见那带头的是一个年约十六七岁的英俊少年,身材修长,如玉般的面孔,配着一双朗朗星目,挺拔的鼻梁,唇红齿白,在一袭银袍的衬托下,更如玉树临风,潇洒惆傥之至、生得眉清目秀,齿白唇红,面如冠玉。那英俊少年手提一杆红缨长枪,背跨弯弓,腰系羽箭,显得英姿飒爽,威武十足。身后两人,身材魁梧,各自腰跨长刀,十分干练,虽是一副随处打扮,但一看就知道是经验丰富和老到之人。

    我正愁不辨方向,便向那英俊少年拱手问道:“小兄弟,我们昨夜迷路了,不知道卡布族怎么走?”

    那英俊少年一脸茫然道:“卡布族?什么卡布族?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说完转身对随从道:“罗安、史大奈,你们知道卡布族吗?”

    那叫罗安和史大奈的也茫然摇头。

    我忙问道:“小兄弟,敢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那少年不好意思道:“这个地方我也不甚熟悉,我和两个随从出门打猎已经快半个月了,一路上沿着草原向西走,昨天在附近看见大量的狼尸,以为附近有很多野狼,一时兴起,便追了过来,不想遇见二位。”

    我听他说见到大量的狼尸,心知定是前几天自己和李倩所杀的那些野狼,大喜道:“太好了,小兄弟可否告诉我那些狼尸在哪个方向?”

    那少年奇道:“这位兄台,你怎么听我说道狼尸很高兴?难道狼尸体有什么用处吗?”

    我笑道:“实不相瞒,那些狼尸可能是前几日我所杀,只要找到那个地方,我们就不会迷路了。”

    那少年满脸的惊奇,有些不信道:“你杀的?那几千只野狼是你杀的?”

    “什么?几千只?”我脱口道,“这么多?我想应该是那个地方了,当时野狼到处都是,密密麻麻,不计其数,我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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