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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风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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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风流传】1-13(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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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行千里,追光逐影,但又怎么能与马中之皇的龙马相比。这种龙马是万年难遇的,而且精通人性,性格暴烈,但一旦被人收服,却终身忠实于主人。

    其实,要收服龙马并非易事,一般的马,包括八大马系的马王,只要你的驯马术和本领够高,要收服不是难事,但龙马却不是凭你的驯马术和本领可以收复的,必须让龙马服下驯马人的鲜血,让龙马和驯马人有了血亲才可以让它驯服。

    龙马来去如风,速度十分惊人,普通马的速度根本及不上,并且龙马灵性及强,传说只要驯马人功力够高的话就可以和它对话,要想收服这样的马谈何容易。

    说来也巧,在我落地狂喷血的瞬间,黑马正扬头嘶叫,鲜血一下喷进了黑马口中。在机缘巧合下,居然让我收服了龙马,成为我后来争霸天下的一大助手,这当然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第六章 因祸得福

    那天我从天上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五俯内脏受了严重的内伤,好在昏迷时,龙马凭借自己的灵异,找来阴山地脉处生长的万年异草——烈火蕨,嚼碎后将液汁滴入我口中,烈火蕨的特异功效保住了我的性命,我也因此得到了巨大的好处。

    其实这种烈火蕨不是一般的草,从发芽到成草,必须经历一万年之久,而烈火蕨且必须吸取地脉之精华——地精才能成长。地精是一种极阴之物,而烈火蕨却是一种至阳之物,以极阴之气助至阳之气,历经万年之时方成气候。

    烈火蕨可以说是疗伤圣药,不但可以起到起死回生之效,同时也是练武之人梦寐以求圣药。普通人根本无法承受,只有功力奇高或重伤垂死之人可以承受。

    功力奇高的人可以凭借自己的功力压制烈火蕨巨大的至阳之气,然后逐步吸收,融入丹田,以增加自身功力(具体可以增加多少功力,就不得而知了,因为还没有人有次机缘)。

    重伤垂死之人由于身体太脆弱,大量的至阳之气进入体内,立即渗入人体的七经八脉,促使伤势愈合,从而减弱巨大的至阳之气的冲击,这种方式服下,更有助于提高服用者的生理机能,增加人的功力。当然这中方式功力的提升速度要慢些,需要服用者逐步吸收剩余的至阳之气。但这种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由于烈火蕨的至阳之气渗入人的七经八脉,已经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即使以后受再重的伤,只需休养一段时间,烈火蕨的至阳之气便会自己修复生理机能,也就是说我的身体具有了自我修复功能。当然,我这时根本不知道自己得到了无数人梦寐以求的绝世奇遇。

    两天来,由于伤势太重,我只得半躺在地上休息,好在那黑马甚通人性,在我饥渴之时,那黑马居然不知从何处再次找来些野草(啊,野草根,你也太不知好歹了吧,那可是万年异草——烈火蕨啊,还有什么黑马,人家可是龙马啊——作者语)根和野果让我以解饥渴。

    (两天后,展若尘借着烈火蕨的疗伤奇效恢复了伤势,龙马也一步不离地守在展若尘身边。)两天后,我奇迹般发现自己可以动了,而且全身充满了力气,那匹摔我的黑马居然一步不离地守在我身边。我见它对自己甚为亲热,还知道给自己找来食物,甚通人性,虽然自己的伤,是它引起的,也不跟它计较,看着它一副柔顺样子,我不由道:“马儿啊,本来你让我身受重伤,我该狠很教训你的,但你这两天也够尽心照顾我了,我就不计较了。”

    “呼哧、呼哧”黑马发出一阵兴奋的声音,居然象人一样点点马头。

    我见黑马似乎听懂了自己的话,不由十分诧异,连忙道:“马儿啊,你可以听懂我的话?”

    黑马再次点点马头。

    “哈哈。。。。。”我终于确定黑马可以听懂自己的话,不由一阵开怀大笑。

    “奶奶的,看你全身乌黑,来去如风,我以后叫你黑风好了。”我笑骂道:黑马好象很满意这个名字,一边点马头,一边用马头亲昵往我身上靠。

    我见黑马十分听话,心里一阵畅快道:“好了,奶奶的黑风,我们该回我们相见的地方了,你得把我带回去啊!”

    话刚落,那黑马竟然立即跪在我面前。“哈哈,我捡到宝贝了!”我一阵狂喜。连忙翻身上马,意气风发道:“黑风,我们走!”一人一骑飞驰而去。

    大约过了十几个时辰,我终于回到当初遇见黑风的草原,远远看见莞尔正在小屋前呆呆地坐着。

    莞尔远远见一朵黑云飞驰而来,先是一惊,随即看见马背上的我,不由一阵狂喜,尖叫一声:“展郎!”连忙起身迎去。

    我也是高兴万分,连忙侧身下马,莞尔更是激动得飞身投入我怀里。

    此时,我看见莞尔一脸的憔悴,泪眼婆娑,知道她是为自己担心,心里甚为感动,毕竟莞尔是自己来到这个时代自己的第一个女人。

    见面后,我这才从莞尔那里得知自己那天被黑风带走距今已经半个多月。

    原来至从那天我和黑风失踪后,莞尔一直在找寻我,但半个多月过去了,却没有丝毫我的踪影。眼看就要到李氏马族交马的时间了,莞尔不由十分焦急,不想今天我却不期而归。

    我感动地望着怀里这位肤若凝脂,欺霜赛雪,美若天仙的玉女。见她那又黑又深的眸子,水波盈盈,勾人魂魄,高耸的胸脯,亭亭玉女的身段,盈盈一握的细腰,如天鹅般细白的玉项,洁白无暇细腻光滑的肌肤,风情万种,不由痴了。

    我一阵感动。曾几何时,有这样的美女关心自己,想想自己在现代的时候,除了微微对自己好,连自己以前的女朋友都没有这样关心过自己。我心里涌起一阵柔情,同时也不由色心大动,暗想道:“奶奶的,如果不好好安慰一下美人,如何对得起她的一片柔情;还有自己也闷了这么久,如果不一扫心中郁闷之气,也对不起自己啊。”

    想到这里,我那娃娃脸上理性、睿智中竟露出几分霸气,同时带有几分邪气。(这是作者看到的,我没有看见,因为没有镜子啊)我怜爱地拥着眼前的美人,轻轻擦掉莞尔的眼泪,同时将自己这段时间发生的事一一告诉了她。

    莞尔见我平安归来,而且还收服黑风,当然替我高兴不已。突然见自己还紧紧靠在我里,脸上顿时一阵绯红,连忙挣开我的怀抱,一副娇羞无比的样子,让我心跳加速。

    我死死地盯着莞尔,一副色迷迷的样子,好象要吃了她。

    莞尔顿时脸上阵阵红霞,被我看得全身不自在,如喝醉酒般殷红,动人至极。本来她就很少见过男人,就算有也没有像我这么大胆又有侵略性而且还带有些霸道的眼神,一时间有些手足失措,纤手不停的搓着衣角,别有一番风味。

    此刻,哪个男人还能坐怀不乱。我一阵热血沸腾,猛地抱住玉人,狠狠向莞尔性感无比的红唇吻去。

    莞尔身躯一震,想挣开我的怀抱,但那有丝毫力气。不过马上用略带生涩的动作回应着我的热情。

    我大舌入门,开始寻找灵舌,四处缴腾,不停吸吮芬芳甜美的津液。

    莞尔只觉得自己时刻的担心一挥而去,同时感觉自己心灵四处飘荡,心里升起阵阵快感和兴奋。

    我心里欲火高涨,大手已经不老实了,很快攀上莞尔那高耸、丰满的双峰,同时不停的揉搓。莞尔哪里经得住这样的挑逗与刺激,整个人已经气啜嘘嘘,香气阵阵,那秀丽清雅的绝色娇靥顿时羞得更红了,就连娇嫩晶莹的柔小耳垂也是一片绯红。酥胸更是随着急促的呼吸上下起伏。

    看到莞尔这个样子,我再也忍不住,抱起莞尔就向向床席走去。

    一时春情满室,呻吟声和喘息声交响乐般奏了起来,我们在离别后再次体会到那飘飘欲仙的滋味。

    。。。。。。

    昏暗的灯光中,我再次感觉孔痕痒,打了个喷嚏,醒了过来,原来是莞尔那丫头拿着根草叶在作弄我。

    我抬头看了看屋外,天还未亮。我再次升起欲念,一把搂着莞尔,压在席上,不住用身体挤压着她的敏感部位,还把手探到她臀下把她托高相迎,教她避无可避,上面则贪婪地痛吻她湿润的红唇。莞尔不及防下被我挑逗得神魂颠倒,咿咿唔唔,也不知在表示快乐还是在抗议。

    我迅速掀起她的下裳,露出她那浑圆修长的大腿,拔剑及履,脸如火烧的莞尔顿时忍不住一阵呻吟,两具身体,再次如胶似漆,不时起赴重合。

    。。。。。。。。。。

    云雨过后,我满足地紧紧搂住莞尔,温柔地抚摩着莞尔的长发,轻声道:“宝贝,爱死你了。”

    莞尔满脸春意,娇羞地将脸蛋埋在我的怀里。

    第七章 李族千金

    这日,我和莞尔两人同骑着黑风,赶着马群向东而去,明日是莞尔向李氏马族交马的日子。

    莞尔紧紧依偎在我的怀里,雨露后更显娇艳。

    我轻轻搂住莞尔的纤腰,看着她那无限娇羞的样子,嗅着她身上发出的阵阵香气,不由心襟摇动,一只手紧紧搂住她的纤腰,一只手情不自禁地伸进她的胸里,大快朵朵。

    莞尔娇呼一声,满脸羞红,被我滋润后显得更加的娇艳,我忍不住吻住她的小嘴,上下起动,充满热量的手摸得她娇体发软,紧紧依偎在我怀里呻吟道:“大色狼,还不快走,天黑之前不赶到,我们又要在荒野过夜了。”

    我吐了一口气,控制住自己心里的躁动和欲念,暗想:“自己已经和莞尔沿着大草原向东走了三天了,也不知道那李族的交马据点到底有多远,不知道何时才到达目的地。”想到这里,我连忙收住心神,缩回那双不安份的大手,催动黑风急急赶路。

    终于,天黑之前我们赶到了李氏马族最西边的一个集马点。

    集马点原本是李氏马族的一个普通的据点,每年秋季,集点以西各大马场的骠壮马匹集中到这里,然后分别运出草原,卖到全国各地。只是近年来不时有突厥人前来抢杀掠夺,为防止突厥人的袭击,李氏马族对据点进行了改造和驻扎了家丁武士以加强防御。现在据点已发展成一个小规模的城池,长驻武士500余人。

    我们刚到达,还没有来得及下马,就远远听见一名女子向莞尔挥招手大叫:“莞尔!莞尔!”,那名女子瞥见我和莞尔亲密的样子,不住的偷笑。

    莞尔一脸兴奋,连忙下马跑了过去,诧异道:“三小姐,你怎么来这里了?”

    走今后,我这才看清楚,天哪!那女子年不过二十岁,近看的她更是人比花娇,媚艳无匹,莞尔已经算美艳了的,但这位三小姐除了美艳外,还多了几分高贵的气质。浑身掩藏不住的灵秀之气扑面迫来,教人呼吸顿止。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她的美纯出于自然的鬼斧神工,肩如刀削、腰若绢束、脖颈长秀柔美、皮肤幼滑白、明眸顾盼生妍、梨涡浅笑,配以云状的发髻、翠绿的簪钗,缀着明珠的武士服,脚踏着小蛮靴,天上下凡的仙女,亦不外如此。

    我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心道:“奶奶的,怎么这里的美女一个比一个漂亮啊,奶奶的,看来那个什么项少龙说的真的不假啊,古代美女真是不少啊!”眼光不由在她身上滑动,刚与她那秋波盈盈的俏目一触,弄的我心儿一阵狂跳。

    莞尔见我目不转睛那绝色美女,娇嗔道:“看见美女眼睛都不眨一下啊,没有见过美女么,这是我家三小姐李倩。”

    我一阵尴尬,只有嘿嘿直笑。

    李倩见我一副傻笑样,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顿时如鲜花绽放,我不由想起白居易的诗句,呆呆吟道:“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晕,一不小心就盗用了别人的东西了)

    李倩闻得,娇容惊异地望着我,低声道:“好诗句,不知道这位怎么称呼?”

    莞尔连忙道:“三小姐,他是。。。他是我展大哥。”

    李倩着才仔细打量我,英伟的身材,黑亮的眼睛,高挺的鼻梁,一张娃娃脸似笑非笑,让人感觉既睿智又亲切,忽然她脸上莫名一红,连忙转身和莞尔说话。

    两人从小一起长大,虽说有主仆之别,但情同姐妹,两人几月未能蒙面,此翻见面只是一阵亲热,边走边聊,到是把我给凉在傍边,害得我有些不知所措,只好随便看看这据点的情况。

    这据点实际上是一座小城镇,四周高高的城墙,站着武士在守望,城墙大约有5米高,和我在古代电影里看到的差不多。

    李倩和莞尔边走边聊。我对这里情况不熟悉,只好无奈的跟在二人身后,向大门走去。至此,我真正融入了这一时代。

    我们三人进得门来,来到大厅,李倩吩咐身边一名俏丽丫鬟进去向据点总管禀报。不一会儿,一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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