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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街的厨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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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肉夹馍(7):美食(求首订!)(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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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中,锅盔是周武王伐纣时发明的士兵行军粮。士兵把硬邦邦的锅盔用绳子串上,挂在肩头,挡住前胸后背,有时候甚至还能卡住射来的弓箭!是以军队中把它视为‘用锅烙出来的面粉盔甲’,打仗时可以防御敌人攻击,打完仗扯下来就能吃,是为‘锅盔’。”

    郝贤手上搓着小麦面粉,滔滔不绝地介绍道。

    陕西锅盔是中国古代最出名的行军干粮,自秦朝开始流行,之后风靡了数个朝代。

    锅盔保质期长、饱腹感强,烤得特别瓷实,在中间挖个洞,两个一组用绳子串上,挂在肩头,前胸一个,后背一个,方便携带且防御力强。

    敌军的箭矢如果射过来,恰好卡进锅盔了,你拔下来,把箭头上的面粉舔干净,这箭还能接着用。

    三国有诸葛亮草船借箭,但其实大秦时就已经有秦兵锅盔借箭了!

    “一个锅盔居然还有这么大的来头哇!”老爷子很是捧场,恰到好处地惊讶道。

    “果真是专业的厨子,居然知道这么多,说得头头是道的。”老婆婆的笑意中也满是慈祥。

    其实他们俩作为老秦人,哪里会不知道锅盔的好处呢?

    可以说,当年秦军就是靠着锅盔打败六国的!

    但凡秦人出门,家中必定会烙好锅盔让人带上,这玩意儿既能保命(生理),又能保命(物理)!

    “但我想做的东西,比寻常锅盔要小一些,应该叫锅盔馍。”

    郝贤并没有让两位老人家再拿块锅盔给他,因为大小不合适,那玩意儿一个重五六斤,拿来做肉夹馍,得夹多少肉进去才能填满啊?

    不过他要了点老面,用来做发酵的面引。

    他做的是锅盔肉夹馍,后世所有肉夹馍的原型。

    郝贤给老面裹上小麦面粉,用水反复搅拌,和成了面团,便用布盖上,好让面团充分发酵膨胀。

    面团努力变好吃的这段时间,郝贤自然也不会闲着,他开始倒腾来之不易的猪肉。

    “我接下来要做腊汁肉,腊汁肉最早也被叫做‘韩肉’,是韩国人发明的,后来韩国为我大秦所灭,‘韩肉’的做法就被传了回来,名字也改成了‘寒肉’。”

    郝贤也不管自己的两位听众是两千年前的老祖宗,并不是店里的顾客,习惯性地解释道。

    “寒肉,老夫听过的。”老爷子连连点头。

    “就是从来没见过,今天可以一饱眼福了。”老婆婆依然含笑。

    郝贤和二老询问一番后,找出了一些不值钱的草药,混杂在一起做成药包,熬制了一锅带有香味的腊汁。

    之后,他将二老家中的最后一块猪肉下锅。只见猪肉在腊汁中被他用筷子拨弄着不断翻滚,表皮渐渐裹上了一层红润的色泽,一股奇特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

    老爷子喉头不由耸动了几下,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老婆子当即拧了老伴一下,轻声咬耳朵道:“都老不死的了,别馋孩子的吃食,等下都让孩子吃了,你不准吃!”

    老爷子连连点头:“省得!省得!”

    郝贤盯着肉看了一会儿,然后又走向之前被他放置着的面团,撩开布,发现面团的色泽已比之前光润了不少。

    他决定进行下一步。

    其实还有更好的做法,再加碱水揉搓一轮,不过郝贤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只好直接将发好的面团揉成长条,分成三段,用擀面杖做成圆饼子,铺平在铁鏊子上文火慢烙。

    鏊子是一种形状有点像乌龟壳的锅,是古时候最适合用来做锅盔的厨具。

    随着面粉中的水分渐渐被蒸发,锅盔的表面呈现出微微焦黄的颜色,一股香醇的味道从鼓起的饼子里升腾而起。

    饿了两个月的郝贤如今嗅觉十分敏感,闻香识菜成,很快就做好了三块香喷喷的锅盔馍。

    两位老人家没有奇怪他为什么做了三块锅盔,只当是郝贤实在饿得紧,想要多吃些。

    他们奇怪的是,为什么明明家里还有没吃完的锅盔,这小伙子非要自己再烙?

    不过,他们马上就不奇怪了。

    只见郝贤将锅里的腊汁肉盛起,剁碎成丝,然后将锅盔馍切开,把剁好的肉夹了进去……

    这一下,不光是老爷子,老婆婆也忍不住开始流口水了。

    郝贤转过身,将两块夹好的馍递给二老:

    “锅盔肉夹馍,请品尝!”

    “诶哟,不行不行,这么好的东西,给我吃浪费了!”老爷子连连摆手。

    “对啊,孩子,你全都吃了吧,不用惦记我们的。”老婆婆也忍住食欲。

    “您二位要是不吃的话,我可也一口都不吃的。”郝贤摇了摇头,“趁热吃了吧,凉了可就真的浪费了。”

    老爷子有些犹豫,偷偷瞄了瞄自家婆娘,见她瞪了自己一眼,便又怂了回去。

    郝贤继续劝说道:“爷爷,奶奶,你们把我当成亲孙子给我吃喝,那就也让我把你们当成亲爷爷亲奶奶孝敬,这锅盔肉夹馍就是我孝敬你们的!”

    “好孩子!好孩子!”老婆婆终于接过了肉夹馍,轻轻张嘴咬了一口,本来有些泪眼婆娑的眼睛突然变得明亮了起来!

    老爷子不用人教,也立刻开吃品尝肉夹馍,从老态龙钟的小口小口,转眼间就变成了胃口大开的狼吞虎咽!

    郝贤看着二老的样子,笑着拿起了最后那块肉夹馍,咬了下去。

    若是放在后世,这猪肉显然不够肥,没有什么油水,这腊汁的用料很随意,就地取材,这馍也远远谈不上多么香脆,选用的小麦粉算不得上等。

    但此时的郝贤只能说出两个字:

    “好吃!”

    肉汁浸润着麦香弥漫在他的唇齿间,这是久违了两个月的肉,阔别了两个月的美食。

    “好吃!”

    “真好吃!”

    二老也激动不已,他们从来没有品尝过这样的人间珍馐。

    郝贤一边吃得很香,一边看着两位老人吃得比他更香,这次任务至今为止的所有压抑突然烟消云散,只留下了一丝明悟。

    人饿了,就要吃。

    有的时代,人吃得饱。

    有的时代,人吃不饱。

    但不管身处何种时代,他身为厨师的使命都是一样的——

    在眼前有腹中饥饿、期待饱餐之人时,将最基本的能够填饱肚子的食物,烹调成能让对方感到幸福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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