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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恶毒女配变得认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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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书中自有黄金屋32(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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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此,孟与的任务基本结束,她在跟余姝商量交接的问题。

    满天星空间。

    依旧一身下乡时衣裳的余姝大剌剌坐在地上,摆手,十分大方,“回去?回去做什么?我在这里挺好的,不吃不喝也不用上厕所,走路不用迈步,全靠飘。真的,我从没感觉到这么轻松自在过。”

    “我就不回去吃苦了。”

    “那具身体你用着吧,我允许的,随便你做什么都可以,谈恋爱生孩子也没问题的哟!”

    “哎呀不用推拒,咱俩谁跟谁。好姐妹就该分享嘛。”

    “人生?”

    “哎哟喂我滴个大妹纸,你过着就是你的人生呗。”

    “改名也可以的哟!”

    “反正我不要回去,我活够了,也过够了!”

    “我报了仇,这就行了。”

    “以后的繁华世界?想看呐,不过,我在这里看直播也可以的嘛,我这个人其实很容易满足的。”

    孟与无语极了。

    也生气了,“你是不是打定主意不回来?”

    余姝有些心虚的摸了摸鼻子,“如果我说是呢?”

    孟与气得想笑。

    “行。”

    “不回来是吧。”

    “好,反正你也心愿已了,我这就去跳-楼,留一封信在宿舍里,上面写着死后请把你运回平山大队且跟何老三合葬,碑上刻着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我这就去。”

    余姝:...

    雾草你在说什么!

    你特么敢!

    给劳资回来啊魂淡!

    于是,在孟与的友好沟通下,余姝流着眼泪很高兴的回到了身体。

    这是喜极而泣吧,孟与想。

    哧!

    所以她就说嘛,争什么争,皆大欢喜多好啊!

    这个世界上,靠山山倒靠水水流,人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没有人的人生会永远一帆风顺,在遇到新的挫折跟磨难时,余姝,靠你自己了。

    加油!

    几年后。

    咖啡厅里,已然成熟不少的余姝正轻轻的搅动着白色的勺子,她清秀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目光平和,阳光洒在她的侧脸,岁月静好。

    她对面,是一个身穿灰色西装的老爷子。

    年逾古稀,精神抖擞。

    此刻却满眼怀念,望着面前的女子,目光透过她,仿佛透过岁月看到了其他的什么人。

    故人。

    “你真的很像你外婆,我记得第一次见到她,她站在栀子花下,浅浅的笑着,纯白美好。”

    余姝垂下眼眸,抿紧嘴巴,她想打个呵欠。

    老人还在怀念。

    余姝瞟了眼手腕上的表,“李先生,我一会儿还有工作要做,如果您只是想回忆跟我外婆的曾经的话,那么很可惜,我什么都不知道。”

    “对不起,我先失陪了。”

    礼貌道歉后拿着包匆匆离开。

    老人:...

    心情很复杂就是了。

    难怪几年前贞贞回来说遇到个很讨厌的人。

    只是,他没想到竟会是他的外孙女,也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血脉亲人。

    唉!

    难受!

    她终究不是阿清,他的阿清终究先他而去了。

    老人叹息,幸好贞贞乖巧懂事人又聪明,如今在公司里做得很不错,他打拼下来的偌大家业也不怕没人继承。

    余姝,一个学外文的,能知道打理公司吗?

    不过,到底是他的外孙女,他会留一些股份在她名下,以后就等着吃红利享福就好。

    老人心里有了成算,也很快离开。

    然鹅——

    余姝拒绝了。

    “我跟这位李先生非亲非故的,怎么能接受他的馈赠,我要真的接受了,我怕我妈跟我外婆会气得从坟墓里跳出来扇我两耳光呢。”

    她嘲讽道,“我姓余,你姓李,我俩没关系。”

    “别乱讲好吗?我外婆都死了几十年了,她是旧时代的人,对名誉看得很重的。”

    “李先生,你是大人物,开公司的,怎么忍心来破坏一个作古多年的老太太的清誉?这样真的很不地道啊!”

    “外公?”

    “李先生,我不止没外公,也没爷爷呀,是不是明天有人跳出来说是我爷爷,我也得认。”

    ...

    不提老人气得喘不过气,就连随行来的律师都无语到嘴抖。

    喂,这位女士你是不是弄错了,麻烦你搞清楚状况行吗?我们不是来骗钱的,是来给你送钱的。

    股份,股份呀!

    得多少钱。

    不,这不是钱的事,这是一座能生钱的金山呀!

    你四不四傻,四不四!

    余姝拒得很坚决,“休要用金钱收买我,当我不知道吗?接受了你的钱,就相当于出卖了我的自由。”

    “享受了福利就该付出代价对吧。”

    “等你的公司出了问题,你是不是就该拿我出去联姻了。”

    “我告诉你,想得美!”

    “以后不要再来找我,我不会再见你们的!”

    站起来十分决绝的走了。

    “李先生...”

    老人摆摆手,神情疲惫,“算了,她既然不愿意接受,我老头子也做不出强人所难的事来。”

    “走吧。”

    “回台。”

    他最后看了眼玻璃窗外,此生再没来过大陆。

    番外篇-李海月

    李海月十九岁那年,平山大队发生了一件大事。

    知青点的小余姑娘在下工后路过苞米地的时候被藏在里面的二流子何老三拖进去,差点就遭了,是村小的老师卫柯路过救下了她。

    这事闹得很大。

    也因此,村里的人都知道何老三对余知青有意思。

    意思挺浓烈的。

    于是,重生后的她利用这一点,特意制造了完美的独处时间,并无意中透露给何老三知道。

    可惜失败了。

    何老三还吃了颗花生米。

    后来,余姝考上了大学,而她,光荣落榜,并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沦为村里的笑柄。

    父母兄嫂都觉得丢人,想尽办法把她嫁出去。

    可她不愿意。

    在一天,偷拿了家里的钱,收拾东西跑了。

    李海月到底经历过一次人生,她坐车到了隔壁县,运气极好的认识了纺织厂的一个主任。

    两人相谈甚欢。

    李海月趁机展露出自己的设计天赋,自然而然就更加吸引了主任的目光,主任当即决定聘用她。

    她还是风光了好几年。

    后来,纺织厂垮了,她也没了去处,听说海市发展得极好,便收拾行李坐火车去了海市。

    却在下车时发现,装着积蓄的口袋被划破了。

    李海月:?!

    哭天抢地的哭!

    可没办法,什么办法都没有,找不回来就是找不回来。

    李海月连吃饭都成问题。

    她又不愿意回家,就一直在海市流浪着,时不时打点零工赚点生活费。

    至于设计——

    好几次创意被公司占用后,她就彻底不抱希望了。

    她初中学历,重生后也一直没进修过,脑子全用在怎么陷害女知青上,所知道的流行时尚也不过是抄的几十年后的现代社会,关于一些更加细节,比如具体的尺寸搭配之类的,她完全不懂。

    就...

    晚年,躺在小公寓的床上,李海月自嘲笑道,“余姝,你没有如愿,至少,我还有套房子。”

    可除了房子,她还有什么呢?

    寂寞吗。

    她还有孤独终老。

    番外篇-邹理

    邹理在大三那年,到底还是跟陶小梦分手了。

    陶小梦又哭又闹不依不饶像个疯婆子一样在他宿舍楼下骂了整整一晚,于是全学院的人都知道他邹理是个不负责任不念旧情的渣-男了。

    邹理:宝宝心里苦,宝宝说不出。

    就很委屈。

    明明最开始的陶小梦是个散发着光芒的小太阳,怎么才过了两年,她就变得这么不可理喻。

    而且,不精致可爱了。

    甚至连学业都沦为班级垫底。

    这...

    邹理心里是非常复杂的。

    以前陶小梦成绩好,时常霸占着年级第一的宝座,奖学金什么的她从来都是最高的。

    可她压根不缺钱。

    反观自己,穷得可以,虽然吃饭不愁,可要想买点参考书词典啥的,就比较困难了。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再说,他要买的那些个书可不是一分钱能买到的。

    拿不到最高奖学金,而女朋友拿着奖学金吃吃喝喝各种买没用的东西,他心里在滴血。

    现在,女朋友跌落神坛。

    她身上的光芒不再,俨然就是个普通的女同学。

    邹理很失望。

    提出分手是必然。

    他或许更适合找一个能跟他讨论学习有共同语言的对象,不需要多漂亮,但要讲道理。

    番外篇-陶小梦

    这已经是三年后了。

    陶小梦在失去了系统后,转而又失去了男友。

    所以,她到底是为什么要来这个时代?

    为了旅游?

    她木着脸抱着课本走出教室,隐约听见身后有学生在笑她是不是炸鸡薯片吃多了所以肥胖。

    她:...

    是的。

    她现在的容貌身材已经完全变回现代的样子。

    像是要在这个时代扎根了一样。

    悲哀。

    “美人!”

    “大美人!”

    “在不在?死了吗?你个垃圾玩意儿!”

    日常问候。

    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会安静的当个宅女。

    其实,如今这样的生活也不错,有工作有房住,往后面再熬熬,很大可能能熬出一番事业。

    但她不想太累。

    果然,当个米虫活着就是她心底的愿望。

    陶小梦偶尔会想起自己曾经做过的错事,恍如隔世,记忆里那个疯癫痴狂的人仿佛是别人。

    她心里清楚,那就是她。

    唉。

    好好生活吧,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

    如果孟与在,肯定能呸她一脸:你想要劳资的命,劳资只是让你换个地方活,你该谢恩。

    番外篇-老人

    国逢大变。

    李仕景在逃往台市的时候撇下原配跟闺女,携万贯家财珍宝古董跟二房一家坐船离开。

    留下妻子女儿身无分文穷困潦倒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

    他到了台市,因为有钱,很是风光了一阵子。

    可惜——

    也不知道是坏事做多了,还是水土不服,二房的两子一女先后染上热毒,不治身亡。

    二房太太伤心过度也在几年后去世了。

    李仕景成了孤家寡人。

    他之后又娶了更加年轻健康的妻子传宗接代,奈何一直未有动静,心急之下找了医生。

    医生:“李先生,因为种种原因,你绝育了。”

    李仕景:“...”

    他不信。

    此后不断尝试,又寻遍名医,吃各种珍贵药材,手里的钱财大把大把撒出去,却始终没有成效。

    大抵,是天意。

    在几年后,他领养了一个小姑娘,取名为李贞贞。

    大抵是年纪越大,就越发注重血脉,他想到了原配,想到了他跟原配的女儿李香兰。

    可找不了。

    过不去大陆。

    后来,能过去了,也运气极好的找着了外孙女,可那姑娘看着安静柔和,实则像是一只刺猬,浑身扎满了小刺,稍不留意就刺得人一手的血。

    父母之命...

    他对原配本就没感情,甚至是厌恶的,二房才是真爱,如今这不过是个丫头片子,还从小没养在他身边,说句不好听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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